
若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件中被告不收传票,法院可采取多种送达方式。首先,可尝试留置送达,即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送达成功后,法院会如期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依法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需注意,被告拒收传票并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进程,其应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二、孩子抚养权归谁该如何确定
孩子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因素判定。一般两岁以下婴幼儿,出于对其成长发育考量,原则上判给母亲。 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主要看哪方抚养更有利孩子身心健康、生活及学习环境。比如一方经济条件好、有稳定住所、教育资源丰富,且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获得抚养权概率较大。 八岁以上孩子,法院会尊重其意愿。若孩子明确表示愿随一方生活,该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更具优势。 此外,一方存在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或虐待孩子等不利于抚养情形,会影响抚养权归属。总之,抚养权判定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
三、孩子抚养权案件少年庭受理吗
孩子抚养权案件一般由民事审判庭受理,而非少年庭。 抚养权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范畴。通常,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阐明诉求及事实理由。法院受理后,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证据进行审理。比如,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以判定孩子由哪方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少年庭主要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相关案件,以及部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特殊民事案件,如撤销监护人资格等,并不直接受理抚养权纠纷这类常规民事案件。
当面临孩子抚养权被告不收传票的情况时,这确实会给案件的推进带来阻碍。首先要明确,法院会依法处理,即使被告不收传票,也可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继续审理。在这种复杂状况下,您可能还会担忧后续抚养权判定的各种细节,比如孩子抚养权最终会依据哪些因素来确定,判决后如何保障探视权等。若您对孩子抚养权相关法律问题仍有诸多疑问,无论是关于被告不收传票的应对,还是抚养权判定的其他方面,都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全面剖析,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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