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姜凯文律师。他凭借专业与执着,为当事人捍卫公平正义。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已执业超过5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主要服务地区是济南,联系地址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超过500件,丰富的实务经验让他在法律界崭露头角。
姜凯文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擅长经济类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在他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占比约80%,并且多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等结果。此外,他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以及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汽车租赁合同纠纷和演绎合同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姜凯文律师身兼多个重要职务,他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他始终坚持“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全力以赴。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姜凯文律师的专业能力。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艾XX与李XX为购买镀锌卷,和李某、杨某、高某等人订立镀锌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他们收到全部货物,先支付部分货款获取信任,后因履行不能逃匿,致使李某等人无法联系到他们,涉案数额较大。
在这个案件中,姜凯文律师进行了多方面的深入分析和有力辩护。他指出,被告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相关证据看,被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交易时被告有履行能力,采购是为了扩大经营,不应认定为犯罪;要严格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出现经营问题后继续经营是正常的,不能把经营目的认定为犯罪目的;被告坚持还款还出具了欠条,没有躲避债务的意图;未及时还款是经营不善和市场因素导致,不是主观意愿。同时,交易时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受害人也不存在错误意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他还强调刑法要保持谦抑性,该案被害人能得到民事救济,刑法不应过度干预,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犯罪,避免司法机关过度介入。
经过姜凯文律师的努力,案件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艾XX、李XX撤回起诉。法院准许了检察院的撤回起诉决定。检察院经审查和补充侦查后,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证明被告人艾XX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艾XX不起诉。
姜凯文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专业功底,在法律领域表现出色。不管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繁琐的民商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态度和精湛技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值得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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