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昭通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程隆银。他拥有本科学历,已在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执业逾11年,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0608,服务地区主要为昭通,律所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程隆银不仅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还担任着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等重要职务,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
程隆银律师始终坚守“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在接待当事人咨询时,他总是耐心倾听诉求,深切共情当事人的急难愁盼;进行案件分析时,反复推敲法律关系,精准找到争议焦点;梳理证据时,逐页核对细节,为当事人筑牢维权的事实根基;庭审交锋时,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据理力争,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深入了解程隆银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XX丙公司与被告XX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多份《劳务合同》,承接了昆明XX相关工程。之后,XX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劳务分包给朱XX、安XX,朱XX又与原告徐XX签订《联合施工协议》,将XX号路电力管道安装工程分包给徐XX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提出质量整改要求,XX丙公司也出具了整改承诺。2020年1月,朱XX、安XX与徐XX进行结算,确认了尚欠工程款数额。因款项未结清,徐XX将XX丙公司等诉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主张XX丙公司与朱XX构成挂靠关系,要求XX丙公司与其他被告连带支付拖欠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XX丙公司委托程隆银律师与时任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杨XX律师共同担任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程隆银律师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他明确法律关系性质,通过提交相关证据,证明XX丙公司与朱XX、安XX是劳务分包关系,而非“挂靠关系”,徐XX与朱XX签订的协议对XX丙公司无约束力。同时,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XX丙公司未参与徐XX与朱XX之间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结算,不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此外,他还针对工程质量与付款条件进行抗辩,提出案涉工程存在整改情况,徐XX主张全额付款及逾期利息的条件尚未成就。并且,他强化证据链支撑,证实XX丙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不存在过错。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XX丙公司与朱XX、安XX并非挂靠关系,XX丙公司不应承担合同责任。法院判决朱XX、安XX连带支付徐XX工程款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了徐XX对XX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程隆银律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成功反驳了原告关于“挂靠关系”的核心主张,为XX丙公司免除连带责任奠定了基础。他坚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有力维护了XX丙公司的合法权益。全面的抗辩降低了XX丙公司的法律风险,高效地帮助公司摆脱了无法律依据的连带付款责任,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后续工程分包业务的合规开展提供了法律参考。
程隆银律师执业以来处理案件达200多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执业态度让他成为众多当事人值得信任的律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