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仲鹏,现任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他毕业于长江大学,获得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其拥有执业证号142xxxxxxxxxxx960,服务地区为湖北-荆州,联系地址位于沙市区江津中路261号楚天都市御湖中心写字楼十层。
肖仲鹏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超过5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达200余件。他秉持着专注于刑事辩护,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件咨询都有信心、有耐心、有恒心、有责任心,始终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的执业理念。
在他的执业生涯中,有许多成功案例。其中,“2020年公安部十大督办案件之一刘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极具代表性。面对这起重大案件带来的巨大压力,肖仲鹏律师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当事人重获自由。
还有一起贺XX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案件背景是,2022年3月28日18时许,被不起诉人贺XX与被害人孟XX因工作原因在微信群内发生口角纠纷,下班以后,孟XX随身携带一把锤子前往贺XX家中理论。同日19时许,孟XX到达贺XX家门前并与贺XX发生争吵,随后孟XX用手抓住贺XX衣服领口,贺XX便顺势用刀将孟XX颈部左右两侧刺伤。贺XX发现孟XX颈部流血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在原地等待警察到来。2022年4月1日经鉴定,孟XX损伤程度为一处轻伤一级,三处轻伤工级。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于2022年4月5日提请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2022年4月12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次日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对其取保候审,并于2022年6月2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肖仲鹏律师作为贺XX的辩护人,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抓住贺XX犯罪以后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被害人孟XX并已提存赔偿保证金等关键要点进行辩护。最终,检察院认为贺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贺XX不起诉。
此外,肖仲鹏律师还曾获得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荣誉。他最能发挥价值的客户群体主要是涉及刑事犯罪,需要专业刑事辩护的当事人,他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这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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