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烜墚律师本科学历。他曾做了5年检察官,在天津市某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至今已有10年执业经验。转岗后,他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学习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3年后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独到见解。2019年,他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张烜墚主任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还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解保当事人重获自由的案例,其办理的李某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例。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约75%,还有大量改变定性、减轻刑期等成功案例,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代理的二审案件大多改判或发回重审,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他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等多个职务,还是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
下面介绍张烜墚律师主办的一个案例。案例背景:2006年10月,被告人谭X以个人及天津XX公司名义与被害人彭X签订协议,彭X投资1000万元换取公司30%股权(未实际办理变更登记)。款项到账后用于公司相关用途,项目因环评问题停工后又取得审批。2015年彭X报案,2017年4月谭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其虚构项目骗取1000万元投资款。
律师作用:辩护律师张烜墚、高XX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精准定性辩护方向,紧扣“项目真实性”和“资金用途”两大核心,系统梳理项目从立项、环评到获批的全过程文件,有力反驳“虚构事实”指控;全面举证还原事实,提交6组50余份证据,包括政府批文、银行流水、工商资料等,证明1000万元基本用于公司经营,削弱非法占有故意;成功实现罪名降格,通过区分合同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推动法院否定合同诈骗罪,最终仅就个别挪用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大幅减轻刑责;争取酌情从轻处罚,强调涉案车辆实际用于公司业务,促成法院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人谭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自2017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止);责令谭X退还天津XX公司人民币55万元(含30万元个人借款及25万元购车款);公诉机关指控的合同诈骗罪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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