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的风险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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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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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风险有以下两点:1、抵押车在法律角度,无法对抗银行追讨收回。即使在3月1日之后出台了物权法司法解释。最高法发布《物权法》司法解释·机动车转让取得占有的买受人权利优先。2、抵押车容易变成查封车,不能年检,则不能上路。查封车属于抵押车的一种。
抵押车的风险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也越来越好,以车代步正逐渐成为我们新的出行方式。高速增长的车市里,抵押车因为价格低廉深受人们的青睐。但是购买抵押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下面律图为大家说一下抵押车的风险有哪些。

一、来源

若是对抵押车的来源不够清楚的话,很有可能会买到违法不正规的抵押车,这样后期就会给购车者带来非常大的利益损失。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类:车主真实资料,2-3成首付,正当购车,正常还款。

1、车主拿去押车借款,无力还款被卖出。(有全套协议)

2、车主欠钱,车被强扣,然后被债主卖出。(手续不全,或伪造)

3、来路不明,有诈骗嫌疑,极有可能被偷回。

二类:虚假资产收入证明。0-2成首付,还款没超过半年。

二、抵押车购买风险

1、银行分期贷款购车

风险主要来自于车主本身,没有解除抵押之前,若是用户购买的话,那么一旦车主不按时还款,购买者将会受到非常大的损失。因为在本质上这个汽车已经抵押给贷款平台,并不属于购买者,所以一旦不能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将汽车出售,弥补损失。

2、贷款机构出售

很多车主在申请汽车抵押贷款之后,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按时还款,因此汽车归贷款机构所有。为了弥补自身收益,贷款机构出售抵押车,这种相对风险非常小。购买者可以正常的购买保险以及年检,最大的风险也就是不能过户,将会给后期的使用带来一定的烦恼。

三、如何规避风险

1、了解抵押车来源

首先购买者一定要了解抵押车来源是否合法正规,若是一些盗窃或是法律不允许的车辆,那么千万不要购买,后期会出现非常大的问题。

2、抵押协议以及车主资料

若是抵押车平台能够提供抵押协议以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那么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通常若是正规的抵押车,都会事先签订抵押协议,因此提供这些资料可以证明抵押车的来源是合法正规的。

看了上述这些相信大家都了解了抵押车的风险有哪些。抵押车价格价格低廉,和正规车相比有很大优势。但是如果我们购买者不够注意的话,将会给自身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大家在购车时候,除了用这几种方法进行规避,还可以咨询一下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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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
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
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释〔2020〕16号,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45条第1款规定:第“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抵押物价值风险。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变现风险。
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
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
三是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此外,最高人民在2020年底出台的《关于人民在执行民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变卖和抵债。在现实中贷款户的抵押房屋一般是生活用房,即使有多余的房屋也同生活用房难以分割。因此,很多信用社在贷款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后往往造成抵押物无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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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问题解答如下,
1、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
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
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
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
通俗的说,就是A的机动车,抵押给B,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时,就称之为抵押车。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专门的一页是抵押登记记录,其中有抵押的时间和时效以及变更、注销的记录)。一般在抵押期间,或者债务未履行完毕时,不要买抵押车,否则会有风险。买抵押车时一定要看该《机动车登记证》中关于抵押登记的内容,如果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已经不是抵押车了,就可以购买了。 如果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车管所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的。购买已经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时,应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买回来之后被原车主回着担保公司银行之类的收回或者盗回。
一、购买抵押车风险
购买抵押车风险还是很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抵押车来源
其实很多抵押车交易平台都不能保证抵押车的来源是否正规,若是抵押车的来源不正规或是盗抢车辆。那么后期将会遇到非常大的麻烦,不仅车辆会被没收,可能还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2、事故
虽然抵押车可以正常的年检以及购买保险,但是购买者始终不具有汽车的所有权,只拥有汽车的使用权,因此一旦发生事故等,也将会是非常麻烦的。
3、不拥有所有权
不拥有所有权在本质上不能说明这个车是你的,本质上属于车主,因此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就算后期被盗或是遇见其他的情况,很可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也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二、如何防范
1、解除抵押是最为关键的,这里需要车主的配合,解除抵押之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不过这就需要购买者支付全部的抵押费用,会大大增加购车成本。
2、查封原因就是车主有债务被查封,还有就是银行按揭被抵押的,这个情况只要不被知道车子在哪里就没有事情的,一般跨地区没有关系还不肯来执行呢。所以也不要过分担心会由于追查车主的债务,而影响自己对汽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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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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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房屋抵押贷款的外部风险 1、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 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 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6号,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45条第1款规定:第“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抵押物价值风险。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变现风险。 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 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 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 三是执行难。 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底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民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变卖和抵债。在现实中贷款户的抵押房屋一般是生活用房,即使有多余的房屋也同生活用房难以分割。因此,很多信用社在贷款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后往往造成抵押物无法处置。而当前社会上不法造假分子利用假房产证骗取贷款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某地信用社就发生借款人伪造房产证、他项权证骗取贷款100余万元的案件。 二、房屋抵押贷款的内部风险。 1、风险意识差。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总认为抵押贷款风险小,所以从贷款调查、审查,以至贷后跟踪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放松警惕,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2、责任心不强。 个别信贷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只看下(连审查都谈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权证,然后就由客户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事宜,等客户拿来他项权证时,就直接发放贷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虚假证件、虚假登记的情况层出不穷。 3、贷后管理松懈。 由于缺乏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一些信贷员贷后根本就没有进行跟踪检查,致使当抵押物被偷卖、转移时,还毫不知晓。也正因贷后管理松懈,因此当抵押物发生变质、价值降低等情况时,也未能及时采取相措施,最后致使贷款形成风险。 4、缺乏相关法律知识。 当今的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最后往往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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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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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如下
1、体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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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抵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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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私下抵押风险。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一些金融机构只收留、扣押、保存产权证,不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4、空头抵押风险。
房地产拆迁后,其产权证未能及时收回,若工作不细致,就会造成空抵押现象。目前开发企业和新建企业均在建设期内领取临时土地使用证,如果抵押期限超过临时土地使用期限,也可能形成空头抵押风险。
5、扩大范围抵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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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价格风险。
抵押物未经具备土地和房地产评估资格机构专业人员的评估,致使抵押物价值未有与市场贴近的价值标准,给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造成财产损失的风险。
7、变现风险。
由于房地产为大宗物品,一旦抵押权清偿因短期变现,难以找到合适的买家,势必造成抵押物价值减损,出现因急于变现带来的变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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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偿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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