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令人瞩目的律师,她扎根法律行业超10年,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她就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
尹艳华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文学双学士学位。她还是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等,身兼多个重要职务。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
在刑事辩护领域,她的专业能力堪称一绝。她深耕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承办过众多疑难要案。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抓住37天取保关键节点,抓住证据矛盾,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赵某某电信诈骗案里,推翻检察机关三年量刑建议,成功变更罪名助当事人获得缓刑。
来看她经办的冀X盗窃案。被告人冀X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滨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有五起盗窃事实,包括三次入户盗窃,总价值达7350元,且认为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尹艳华律师接受指派后,全面阅卷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对指控的五起事实逐一分析。被告人对其中四项事实认可,但对第三项指控提出异议。
基于此,她确立了“认罪部分争取从宽,异议部分力主证据不足”的辩护思路。庭审中,针对核心争议的第三项指控,她指出尽管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有供述,但当庭否认,且公诉机关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条,根据“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该项指控不应成立。同时,她肯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的态度,建议法庭从轻处罚,还提请法庭考虑部分赃物已追回发还被害人这一情节。对于被告人系累犯这一法定从重情节,她也未回避,强调其认罪悔罪态度及部分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
最终,法院采纳了她关于第三项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对该起指控不予确认。认定被告人冀X构成盗窃罪,实施盗窃行为4次,价值7350元。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判处被告人冀X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6620元。这一案件成功为被告人排除了一项刑事指控,并在法定幅度内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此外,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方面,她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和实战经验延伸其中,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案件时,既专业理性又有同理心。在涉及刑事元素的婚姻家事案件中,更能凭借刑事辩护经验精准梳理案件脉络,为当事人全方位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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