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争取优先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若己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可优先考虑。子女随己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也有优势。己方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对己方有利。
若己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凸显对方抚养不利。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此外,提供自身经济条件、居住环境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也有助于争取抚养权。
二、离婚时如何计算房产增值
离婚时房产增值计算方式因情况而异。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并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计算可采用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比如,男方婚前购房价格50万,贷款利息2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30万,离婚时房屋市值100万。则共同还贷对应增值部分=30÷(50+20)×100-30≈19.29万。
若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在实际处理中,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产评估报告等证据,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认定。
三、离婚时如何不让女方分财产
若想在离婚时不让女方分割财产,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明确界定个人财产,依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其次,若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该协议合法有效,应按协议执行。再者,若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女方的上述行为。总之,要合法合理地保障自身财产权益,避免违法违规操作。
离婚时如何争取优先子女抚养权,不仅要明确自身是否符合“优先抚养”的法定情形(如孩子随己方生活时间更长、己方有稳定住所和收入等),还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不良嗜好、无稳定工作等)。此外,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在抚养权判决中会被重点考量,如何引导孩子表达真实想法(而非强迫)也是不少当事人的困惑点。如果您正陷入离婚抚养权的纠结中,对证据收集、孩子意愿表达的合法方式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更好守护孩子的成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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