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认定为隐匿财产。具体表现为:一方将夫妻共同存款转至他人名下,自己私下持有银行卡;隐瞒投资收益,不告知对方股票、基金等收益情况;私自变卖房产、车辆等重要共同财产且未告知另一方;故意挥霍共同财产,如恶意消费、赠与他人等。隐匿财产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若另一方发现此类行为,可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请求法院对隐匿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怎样把房子给孩子
离婚时把房子给孩子有两种常见方式。一是赠与,夫妻双方签订赠与协议,明确将房屋赠与孩子,赠与协议生效后,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产权转移。二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归孩子所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里明确该房屋的归属,待条件成熟时(如贷款还清等)办理过户。
需注意,若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情况,过户可能受限,需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同时,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过户,若无法定情形不可随意撤销。另外,应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离婚时怎样算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所负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购置生活用品、子女教育、医疗费用等。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指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怎样算是隐匿财产?除了常见的偷偷转移存款、隐瞒房产等行为,若一方故意将共同财产登记在亲友名下、伪造债务试图侵占共同财产,或隐瞒自己名下的投资收益、股权等,都可能被认定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需注意的是,一旦被查实隐匿行为,不仅可能在财产分割中少分甚至不分,离婚后另一方若发现线索,还可在三年内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如果你正面临离婚财产纠纷,不确定对方是否存在隐匿行为,或想了解如何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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