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的定义
生育保险主要是为了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让全市的在职人员都依法享有生育保险。然而对于企业生育保险的缴费也有它的一些标准。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市本级暂定为0.5%。
生育保险基金将为参保人支付以下费用: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费用。其中,生育津贴不仅仅 女职工可以享受,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据测算,《办法》实施后,女职工生育人均可领取津贴5000多元,男职工可领取津贴400多元。
三、能够享有北京市生育保险的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经过上述的介绍,相信群众对于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我们也呼吁群众在忙着备孕生育的过程中,详细深入的去了解相关政策,保障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不同,所适用的保障政策又有所不同,而各地的具体政策又会有所差异,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青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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