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财产分配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若涉及房产、车辆等特殊财产,需考虑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二、离婚案件审理需要哪些出席人员
离婚案件审理通常需要以下出席人员:首先是原告和被告,即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与被诉的一方,这是离婚案件的核心当事人,需亲自或由代理人参与庭审。原告需陈述离婚的诉求及理由,被告则可进行答辩。其次是代理人,当事人若无法亲自出庭或需要专业法律帮助,可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可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另外,证人也可能会出席。若案件涉及某些事实需证明,证人可出庭作证。有的案件还会有鉴定人,当涉及财产评估、精神状况鉴定等情况,鉴定人需出庭对鉴定意见作出说明。审判人员、书记员也必然会出席,负责案件的审理和记录工作。
三、离婚案件审理前要做什么准备
离婚案件审理前,原告与被告需做不同准备。
原告方面,要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整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相关材料,包括房产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明确财产分割诉求;准备子女抚养相关证据,如自己的经济状况证明、孩子生活学习环境材料等,以争取抚养权。
被告方面,收到传票后应积极应对。仔细研究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准备反驳证据和答辩意见。若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前规划好方案;若不同意离婚,要准备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当我们关注离婚案件审理财产分配如何进行时,除了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值得留意:一是若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如何合法收集证据并主张权益;二是财产分配后,房产、车辆等财产的过户手续及可能涉及的税费如何处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配中遇到隐匿财产举证困难、过户流程不清等实际问题,无需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梳理细节、规避风险,让您的权益得到更稳妥的保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