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

最新修订 | 2024-07-22
浏览10w+
邓普云律师
邓普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万人
专家导读 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ArticleTitle}

犯罪人在犯罪后,如果自动投案的话,则在法院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判决,因此,在社会中,出现了不少自动投案的现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

(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

(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

(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2、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

(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

(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

(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

3、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4、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二、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近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处理自首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对新出现的自首和立功情节进行细化规定。《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因为这种情形符合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所以应当认定为自首。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不明知的情况下被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获的,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无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完全是被动归案,因此,上述情形不宜认定为自动投案。但是,法律对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应予以充分肯定和积极鼓励,在量刑时一般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亲友的意愿,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在之前需要先对这样的情况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法官在量刑的时候才会予以充分的考虑。其实,认定构成自动投案的,也就是认定构成自首。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扬州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
一键咨询
  • 145****0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0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自首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等等。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自首”。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有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2、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3、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4、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企业发起人虚假投资金额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一、民事责任
1、补缴责任和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发起人作为公司设立后的第一批股东,应当遵守上述规定,一旦发起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出资,发起人或者股东可以向法院提出违约之诉。
2、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可知,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股东请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他们同时可以请求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会予以支持。所以,发起人需要承担出资和清偿债务的连带责任,但是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虚假出资的发起人追偿。
二、行政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刑事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总之,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到犯罪。我们希望发起人和股东都能够及时认缴出资,不要试图钻空子,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3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叔叔刚刚从大学毕业,他学的是土木工程,因为考上了985的研究生。所以在毕业之后他去了甲方,现在需要了解关于招投标的一些事情,哪些情况属于无效招标和投标呢?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投标无效三种情形: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否决其投标情形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中标无效
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招投标无效
第八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什么情况属于投案自首
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都属于自首,若是依旧不知道什么情况属于投案自首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有叔叔,他是一家企业的招标人,公司主要招标一些关于生活用品的材料,而投标的人也有很多,但是发现招标人和投标人有着同一个股东身份。 招标人和投标人有同一股东,哪些情况属于互相串通的标?
[律师回复] 关于招投标法的法律法规如下:
1、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被匿名投诉但是情况不属实。我该怎么维权。怎么处罚举报人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打举报电话不需要要求匿名才会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政府人员故意向被举报单位泄露举报人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违反举报人保护规定,故意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或者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的,或者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者采取,导致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二)举报材料应当放置于保密场所,保密场所应当配备保密设施。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场所。
(三)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四)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五)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对匿名举报线索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六)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十条 举报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网上举报,严格管理举报网站服务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适时更换。
利用检察专线网处理举报线索的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通过网络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形下属于自动投案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等等。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什么情形下属于自动投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