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时配偶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可行吗
离婚时配偶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通常可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通常会被认定无效。
基于赠与行为无效,受损失的配偶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配偶可先收集能证明赠与事实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与第三者协商返还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第三者返还财产。法院经审理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后,会支持配偶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的请求。
二、离婚时配偶父母写借条起诉咋办
若离婚时配偶父母持借条起诉,首先要审查借条真实性。需查看借条形成时间、款项交付凭证等。若借条形成时间在离婚争议期间,要警惕虚假债务。若款项交付有银行转账记录,可查看转账时间、用途等是否合理;若为现金交付,要对方说明现金来源、交付细节。
若能证明借条是虚假的,根据法律规定,虚构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债务真实,但属于配偶个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另一方无需承担。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可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在法庭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时配偶方有权获得公司股权吗
离婚时配偶方是否有权获得公司股权需分情况判断。若公司股权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权直接获得股权,但婚后股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收益。
若股权是婚后取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若双方协商一致,按协商方案处理;协商不成,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方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夫妻双方可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且也不愿意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配偶方可成为公司股东。
离婚时配偶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可行吗?这并非简单的“能或不能”,还牵扯到关键细节:首先需明确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共同财产,配偶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行为通常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但若第三者善意取得(即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则可能难以全额追回。此外,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凭证、第三者知情的聊天记录等)是追回财产的核心。若你正遭遇此类纠纷,不清楚证据如何固定、返还流程怎么走,或是对后续财产分割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细节、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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