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安置房赔偿比例需分情况确定。若安置房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进行拆迁安置,且未添加另一方名字,那么安置房仍属个人财产,不存在赔偿比例问题。
若安置房是婚后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即各占50%。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比如一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适当调整分配比例。若一方在购房、装修等方面出资较多,可能会适当多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安置房有纠纷吗
离婚时安置房可能存在纠纷。若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可能就分割方式、比例等产生分歧。比如一方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割,另一方觉得应平均分割。
如果安置房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被拆迁安置所得,另一方可能会主张自己对安置房也有权益。另外,在确定安置房归属时,还可能涉及到安置政策、被安置人口等因素。若涉及家庭成员较多,安置协议是以家庭为单位签订,可能还会有家庭成员间关于份额的争议。遇到此类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三、离婚安置房算房产吗
离婚安置房算房产。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其虽与普通商品房在交易限制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本质上属于不动产,具备房产属性。
在离婚时,安置房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该安置房是夫妻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若婚后获得且夫妻双方都有权益,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离婚安置房赔偿多少比例的问题,不少人容易忽略安置房本身的性质认定。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影响赔偿比例的划分。比如,若安置房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或拆迁时按家庭人口(含配偶)计算安置面积,通常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赔偿比例可能结合双方贡献、房屋增值等因素确定;但若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且未添加配偶名字,赔偿比例则需结合具体贡献、是否共同生活等细节综合判断。另外,若安置房涉及子女或老人的安置份额,分割时也需兼顾各方权益。如果您对安置房的共同财产认定、多主体份额划分等细节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每一项权益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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