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云龙律师,现执业于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6854,服务地区为赣州,其联系地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他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
自执业以来,丁云龙律师已逾6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80余件,其中无罪辩护案件占比约10%。同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他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行政案件领域,他承办案件达1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占比约20%,并且熟悉执行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丁云龙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成果丰硕,还拥有诸多职务与称谓,他是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服务传播大使、CCTV央视在线直播网客座教授、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客座教授。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细致办理每一个委托案件,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叶X与江西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为例,能充分体现丁云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在该案中,原告叶X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但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于2025年提起诉讼。丁云龙和魏X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他们提交《委托协议》,厘清了原告的权属与代理关系,证明其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有效解决了主体资格问题,避免因权属瑕疵导致败诉。通过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固定了租赁事实,以对账单和被告自认的《用房说明》锁定租金起算时间,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权益。庭审中,他们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增强了诉求的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了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了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同时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在这个案件中,丁云龙律师凭借对案件的精准把握、证据的有力组织、法律的精准适用以及灵活务实的策略,在不利条件下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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