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期离婚时,抚养费可先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应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给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但子女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支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
二、孕期离婚,胎儿归属权如何界定
孕期离婚时,胎儿尚未出生,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归属权问题。不过,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在离婚案件中,若胎儿出生为活体,父母双方都对其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抚养权的确定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相关财产等权益的分配则需重新按照法定规则处理。
三、孕期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孕期离婚,由于子女尚未出生,不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但孩子出生后,抚养权归属一般有以下规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这是考虑到婴儿对母亲在生理和情感上的依赖。但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
父母双方可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达成抚养协议,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孕期离婚,抚养费如何确定的核心是结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经济能力等因素,但这之外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关注:一是抚养费的起算时间。因孩子尚未出生,通常从其出生之日起计算,若孕期离婚时已明确抚养权归属,可提前约定支付起始点;二是孕期离婚的主体限制。民法典规定,女方孕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除外),这直接影响抚养费纠纷的启动时机。若你正面临孕期离婚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支付方式或男方离婚限制等困惑,别让模糊认知耽误权益保障,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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