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罪犯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减刑
依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二、罪犯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需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审理后裁定是否减刑。
三、罪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保外释放
罪犯保外就医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但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除外;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属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暂予监外执行。对需要保外就医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按法定程序审批。
除了明确罪犯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减刑,实践中还有不少需要关注的细节。比如,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犯罪罪犯,减刑的间隔时间、幅度均有严格限制,并非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就能顺利获批;另外,减刑所需的“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具体认定标准,需结合服刑期间的实际表现综合判断,不少家属可能对这些细节存在模糊认知。如果您正面临罪犯减刑相关疑问,比如想了解具体考核要求、限制情形,或是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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