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离婚后取得的股份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分割股份,需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若股份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
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份,有以下分割方式:
双方协商一致,可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另一方,若涉及有限责任公司,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双方对股份价值有争议,可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然后一方获得股份,按评估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双方都不愿持有股份,可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就转让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后房产减名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产减名,通常分以下情况处理:
若离婚是通过协议方式,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房产归属,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减名手续。
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要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登记中心会依据判决内容进行房产减名操作。
办理时可能涉及税费问题,一般来说,夫妻离婚房产减名,因是共有权的变动,多免征契税等。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各地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夫妻离婚后主还款人如何确定
夫妻离婚后主还款人确定需分情况。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协商结果确定主还款人,该约定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
若协商不成,涉及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且债务用于购买房产等情况,法院通常会根据房产归属来确定主还款人。一般房产判给哪一方,该方就可能成为主还款人,由其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同时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且用于个人事务,那么该方就是主还款人,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总之,先看协商结果,协商不成则结合债务性质、财产归属等因素确定。
夫妻离婚后取得的股份如何分割,并非仅需关注“如何分”的比例问题,还有诸多细节需厘清。比如,若该股份是离婚时未明确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产生的收益(如原共同财产投资的公司后续扩股所得),需先举证确认股权的原始归属及增值部分性质;若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分割时还需遵守《公司法》中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规定,避免因股权变动影响公司运营。如果您正面临离婚后股份分割的具体难题,比如如何举证股份属于共同财产衍生、如何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或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流程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梳理细节、规避风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