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开设赌场罪不同意取保会怎样
若司法机关不同意对开设赌场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嫌疑人会继续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场所。不同意取保通常基于多种原因,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情况。
嫌疑人及家属、辩护人可要求司法机关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若认为理由不成立,可在获取新证据后,比如提供更有力的保证人或保证金、证明嫌疑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等,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同时,嫌疑人仍可在后续争取其他从宽情节,如在审判阶段积极悔罪、退赃退赔等,法院会综合案件情况进行量刑裁判。
二、开设赌场罪自首能减多少刑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对于开设赌场罪自首的减刑幅度,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一般情况下,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例如,若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又有自首情节,可能会在量刑上有较大幅度的从轻或减轻。但具体减刑多少,法官会结合全案情况依法裁量。
三、开设赌场罪怎么认定与量刑
认定开设赌场罪,需考量以下情形:一是客观上有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场所及用具,供人赌博并从中营利的行为;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等情况也会认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也属此列。
量刑方面,依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犯开设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等情形。
当我们关注开设赌场罪不同意取保会怎样时,除了明确的持续羁押状态外,还有几个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需厘清。其一,不同意取保后,嫌疑人将在看守所继续羁押,直至案件经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结束,若最终判处实刑,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其二,若案件存在情节变化(如证据调整、身体状况恶化等),嫌疑人可委托律师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等。如果您对开设赌场罪的取保条件、羁押期限折抵规则,或后续量刑与强制措施的关联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应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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