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方有重大疾病时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重大疾病时,财产分割原则上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分割方式进行。即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如果一方因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在离婚时,患病方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疾病对生活的影响等因素,判定给予帮助的具体方式和数额。比如可能判决另一方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医疗补助款,或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经济上的支持等,以保障患病方在离婚后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二、一方有重大疾病能否不支付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一方有重大疾病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定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若支付方患有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无力按原定数额支付抚养费,可与对方协商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若协商不成,支付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适当减免。法院会综合考虑重大疾病对支付方经济能力的影响、子女实际需求等因素来裁判。但即便情况特殊,也只是可能调整抚养费数额,并非完全免除支付义务。
一方有重大过错且双方都不要抚养权,法院是否判离需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有重大过错符合“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情形,法院可以认定感情破裂,可能判决离婚。
不过,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双方都不要抚养权,法院也会在判决离婚时,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对抚养权归属作出判决,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所以,有重大过错且双方均放弃抚养权不必然导致判离,但符合法定离婚情形时,判离可能性较大。
当面临一方有重大疾病时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除了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与分割原则,还有两个需重点关注的关联问题:一是重大疾病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该如何认定与承担,患病期间的支出往往会直接影响财产分配的实际效果;二是若离婚时患病一方生活困难,是否能主张经济帮助金,这是法律为弱势方设置的重要保障机制。如果您对这些关联问题仍有疑问,或是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具体分析财产分割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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