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能否要精神损失费需视情况而定。自然人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被侵犯,受害人可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若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可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只有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外,违约之诉通常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仅在侵权之诉中可主张。
二、民事纠纷当事人能不去吗
民事纠纷当事人能否不去需分情况。若作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若有正当理由,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若作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离婚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当事人一般须亲自到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通常情况下非必要当事人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必要当事人若无特殊理由应到庭。
三、民事纠纷当事人不出面咋处理
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出面需分情况处理。若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缺席判决。若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离婚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原则上须出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民事纠纷当事人是否能要精神损失费,并非所有情形都可主张。比如在人身损害纠纷中,若受害人构成伤残或死亡,或在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侵权中造成严重精神损害,通常可获支持;但普通财产纠纷、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一般侵权,一般不支持该费用。此外,赔偿数额还需结合侵权情节、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细节判断。如果您正面临具体纠纷,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主张条件,或想了解如何计算赔偿金额,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针对性分析,帮您厘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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