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一方因离婚获得的安置房通常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权直接享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安置房如果是在离婚后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情形而获得,一般应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但如果该安置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应的权益。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二、离婚后得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吗
1.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房产归一方,该房产就是个人财产。像离婚协议约定某套房产归一方,约定生效后,此房产就归其个人。
2.离婚时未分割房产,之后处理要结合购买情况。一方婚前全款买且婚后无共同还贷,一般是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购买的,即便离婚后处理,也可能按共同财产分割,所得不一定全是个人财产。
三、离婚后得到赔偿的女人能分财产吗
1.离婚赔偿和财产分割是两码事,获得赔偿不影响分割财产的权利。
2.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等分割,还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若一方有重大过错,另一方能请求损害赔偿。
3.女人离婚获赔偿后,仍可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具体比例要结合财产来源、双方贡献、婚姻时长等判定。
离婚后得到安置房妻子是没有权吗?实际上,安置房的权属并非一概而论,需结合拆迁安置协议、房屋取得时间、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贡献等因素判断。比如若安置房是婚后夫妻共同参与安置分配,或婚前拆迁但婚后共同居住并增值,妻子可能享有相应权益。此外,若安置房包含未成年子女份额,分割时还需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还有过户时的税费计算、产权登记变更等实操问题也需注意。如果您对安置房的具体权属划分、分割细节还有困惑,或想了解如何确认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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