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规定,离婚析产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若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民法典对离婚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对离婚房产规定如下:
首先,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其次,婚后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再者,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该房产为个人财产;未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
另外,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房子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总之,离婚房产分割需综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判定归属。
三、民法典对离婚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离婚房产规定如下: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民法典对离婚析产有啥规定之外,不少人还会遇到析产后的实操难题。比如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一方,但另一方迟迟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该如何处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则,此时可凭生效离婚判决书或公证后的析产协议,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强制过户,但若材料不全或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确认产权归属。另外,析产时若发现对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还可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不分。如果你正面临析产后的过户问题、隐匿财产取证等困惑,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你理清流程、规避风险,快速解决析产后续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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