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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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一、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

二、 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对已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2、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其对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通过这篇文章,大家可以看到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得看是否存在继承关系,大家你一定要闹明白这一点,否则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大家在讨债的过程中,一定得注意方式方法呢的合法性,要不然不光钱要不回来,还会惹上麻烦,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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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哪些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申报破产债权要如何做
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
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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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申报破产债权要如何做
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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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债务人死了债务处理视情况而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继承等问题。如: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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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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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
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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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如何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律师回复]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债务人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多数债务人,是“多数债权人”的对称,是指多数人之债中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一方的两个以上人的。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
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
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
2015撞死人驾驶证不符会怎样判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注意.死亡3人以上:1:
(1)酒后;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致人重伤;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按此标准。无证驾驶撞人处罚准驾不符与无证驾驶撞人处罚相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都不构成本罪.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证驾驶撞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即可定交通肇事罪;3,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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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后债务要家人还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债务人死后债务要家人还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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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2015撞死人驾驶证不符会怎样判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注意.死亡3人以上:1:
(1)酒后;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致人重伤;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按此标准。无证驾驶撞人处罚准驾不符与无证驾驶撞人处罚相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都不构成本罪.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证驾驶撞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即可定交通肇事罪;3,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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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死亡,申请人不符条件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您可以向准予行政许可的的上一级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基层或者中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在韩国有一部漫画叫《国民死刑投票》,它讲述的是一个人可以根据全民的投票来决定他是否可以判死刑,咨询一下律师这种国民死刑符合我国的法律吗?
[律师回复]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节一条 【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 死刑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2015撞死人驾驶证不符会怎样判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注意.死亡3人以上:1:
(1)酒后;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致人重伤;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按此标准。无证驾驶撞人处罚准驾不符与无证驾驶撞人处罚相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都不构成本罪.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证驾驶撞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即可定交通肇事罪;3,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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