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羁押期限满作为取保理由可行吗
羁押期限满作为取保候审理由是可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若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对其取保候审。
当羁押期限已满,继续羁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此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既能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又能避免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在审查后,通常会基于此合理理由同意取保候审,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二、羁押期限满是否必须取保
羁押期限满并非必须取保。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若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应当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变更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当羁押期限届满时,司法机关有多种处理方式。若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理未结束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决定取保候审;若符合监视居住条件,也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若认为不应继续追诉,应立即释放。所以,羁押期限满后,并非只能选择取保候审这一措施。
三、羁押期限满案件未结该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限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可以对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羁押措施。公检法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解除的,应及时执行并通知申请人;不同意的,应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关于羁押期限满作为取保理由可行吗,从法律规定来看是可行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应当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不过需要注意,羁押期限的计算并非简单累加,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各有法定时限,若存在补充侦查、重新计算期限等情形,需准确判断是否真的届满。此外,取保后当事人仍需遵守多项规定(如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随传随到等),若违反可能被撤销取保。如果你对羁押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取保后的义务要求仍有疑问,或是需要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该取保理由,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针对性解答,扫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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