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与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程杰律师便是其中一位,他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令人钦佩。
程杰律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自2016年执业至今,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他身兼数职,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执行专委会委员等。他执业以来办理了1000+案件,其中婚姻案件就有500+,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的执业理念是“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在他身上,我们能看到一位法律人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程杰律师的专业能力。这是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杨XX与王XX于2011年12月登记结婚,2014年9月共同购置杭州市某房屋。2017年,杨XX发现王XX出轨,双方感情破裂,2018年1月离婚。离婚后,因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杰律师于2018年6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仅借用其与杨XX名义购买,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并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证据。
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多维度的工作。他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他指出该小票无法直接证明资金来源和用途,不符合“出资事实需充分举证”的法律要求。接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他认为案涉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结合王XX婚内出轨的过错事实,主张分割时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的原则。在二审庭审中,他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一审法院以“王XX对房屋贡献较大”为由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缺乏充分证据支撑,遂代理杨XX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了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王XX主张婚后贷款系其父母提供的事实,因证据不足无法成立”,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分割。最终判决维持房屋归王XX所有的判项,变更房屋折价款为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同时调整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
在这个案件中,程杰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分析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策略,成功推翻一审对“出资事实”的不当认定,为杨XX多争取了40万元财产权益,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程杰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他的执业理念,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他始终保持着专业和冷静,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理念,值得每一位法律人学习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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