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做检察官5年,自2015年开始律师执业。他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转岗律师后,他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用3年时间学通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高认识,尤其对“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独到见解。2019年,他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刑事案件。
张烜墚主任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等。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约75%。他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代理的二审案件大多改判或发回重审,还代理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
他擅长刑事辩护,专注无罪辩护、捕前辩护等,还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近年来,他研发刑事辩护课程14门。他获得诸多荣誉,如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等。他还是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为《辩护人认为》(第四辑)项目提供支持。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上诉人安X在2013-2014年期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律师工作和作用: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安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并进行专业分析。律师团队经分析确立两个核心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虚开发票但已足额缴纳相应税款,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已过法定追诉时效。张烜墚律师主动与公安机关多次、深入沟通,阐述辩护意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
案件结果:经过张烜墚律师的专业辩护和有效沟通,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为安X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决定释放安X并撤销案件。安X终获无罪结果,避免了被起诉和判刑的风险。张烜墚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找到两大核心突破口,采用前置化辩护策略,娴熟运用追诉时效制度,为当事人带来最佳辩护效果,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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