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蒲开恩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学士学位,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他是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xxx487,自2021年开始执业。其服务地区为湖北武汉,联系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长江产业大厦7楼。
蒲开恩律师执业以来处理民商事案件超400件,其执业理念是以专业的态度和平常的心态做非凡的法律服务。他还担任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资产与财务管理委员会委员,以及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委员。
在执业期间,蒲开恩律师为某银行武汉分行、某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某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广告有限公司、武汉某传媒有限公司等提供诉讼与非诉服务,还担任多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他荣获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是律图网连续多届“守护先锋”得主。
二、主办案例:
1.案情介绍: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武汉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与总包方浙江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建厂区桩基工程。XXXX公司完成施工且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与XX公司项目负责人完成最终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为2,923,804.68元。但XX公司支付大部分工程款后,未支付10%尾款(质保金)292,380.47元。为维护权益,XXXX公司起诉,要求XX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违约金,同时要求发包方武汉XXXX技术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律师办案过程:作为原告XXXX公司的代理律师,蒲开恩深知构建完整证据链对胜诉至关重要。首先,系统收集并提交三大核心证据,包括《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桩工程班组结算单》以及《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形成逻辑闭环。其次,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将发包方XX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对XX公司提交的结算资料提出合理性质疑。最后,针对XX公司逾期付款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约定的5万元违约金条款提出主张,强调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被告XX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对违约金过高与否的抗辩权利。
3.案件结果:法院基本全部采纳代理意见,判决浙江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全部拖欠工程款292,380.47元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0元,合计342,380.47元;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XX公司负担;认定发包方XX公司与总包方XX公司已结算完毕,不存在欠付工程款事实,驳回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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