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判定对方属于敲诈勒索
判定对方构成敲诈勒索,需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是行为方面,对方实施了威胁或要挟行为,如以恶害相通告,包括对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损害相威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其次看目的,对方是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图通过威胁手段获取被害人的财物。
在结果上,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了财产,对方取得财物。金额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不同地区标准有差异。实践中,还需结合主客观情况判断,若对方虽有类似威胁话语,但未真实施加威胁行为且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
二、如何判定对方敲诈勒索
判定对方敲诈勒索可从以下方面考量。主体上,行为人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内容多样,如以实施暴力、揭露隐私、毁坏名誉等相要挟。方式也无限制,可以是口头、书面或通过第三人转达等。数额方面,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不同地区标准有差异。
另外,要将敲诈勒索与正常维权、民间借贷纠纷等相区别。正常维权有合理诉求和合法依据,而敲诈勒索是无正当理由地索要财物。若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敲诈勒索情形,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三、如何判定对方合同欺诈行为
判定对方合同欺诈行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主观上,欺诈方有欺诈故意,即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虚假,仍希望对方因该虚假情况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客观上,存在欺诈行为,包括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虚假情况。
例如,虚构合同标的、夸大自身履约能力等。结果上,欺诈行为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并订立合同。比如受欺诈方因对方虚假信息,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签订合同。
此外,欺诈行为与错误意思表示及合同订立有因果关系。若对方虽有欺诈行为,但未影响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决策,则不构成合同欺诈。
当我们探究如何判定对方属于敲诈勒索时,除了需明确其核心构成(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通过威胁/要挟手段索取公私财物等),还可延伸了解两个关键问题:一是立案标准。各地通常以“数额较大”(如三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作为刑事立案起点,若未达数额但多次敲诈也可能追责;二是证据收集要点。需留存威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才能更清晰佐证判定。如果遇到疑似敲诈的情况,不确定是否符合判定要件、该如何固定证据维权,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精准分析,避免陷入维权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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