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看守所三个月是拘留吗
在看守所三个月不一定是拘留。在我国,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所以在看守所三个月不可能是行政拘留。
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若超过这个时间仍在看守所,通常是被依法逮捕,进入刑事侦查、审查起诉等后续刑事诉讼程序。逮捕后会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直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因此,在看守所三个月有可能是在执行逮捕后的羁押,而非单纯的拘留。
二、在看守所三年判了算刑期吗
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算入刑期。依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于看守所被羁押了三年,若最终被判处管制,这三年羁押时间可折抵六年刑期;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这三年羁押时间可折抵三年刑期。法院在判决时会将先行羁押的时间考虑在内,并在判决书中明确体现刑期折抵情况。
三、在看守所三个月了怎么还没判刑
刑事案件从嫌疑人被羁押到最终判刑,需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各阶段都有相应的时间规定,在看守所三个月没判刑很常见。
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若案件重大复杂,还可能有更多延长情形。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所以,要综合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因素判断进度,可与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沟通了解具体情况。
当我们疑惑在看守所三个月是拘留吗的时候,其实拘留有明确的期限限定: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若被羁押三个月已远超拘留法定上限,大概率已转为逮捕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此外,羁押期间的权利保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能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超期羁押是否可依法申诉。如果您对羁押期限的认定、自身合法权益如何维护等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厘清细节、提供针对性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