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所需材料
2、进行产权登记
3、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2)提供销售发 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4、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二、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以下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的证明;
(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民法典》(起实施)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三、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 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预告登记证换房产证应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很多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对于如何办理一些必要的证件不太了解。在实际的买房过程中,为了避免开发商有一房多卖的行为,购房者可以在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到交房之后,再提供相关的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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