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执行,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若共同财产足以清偿,以共同财产清偿即可。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执行阶段,债权人可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要求偿还债务。法院会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即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有约定,也仅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一方承担债务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二、离婚后共同经营债务要一起承担吗
离婚后共同经营债务通常要一起承担。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经营债务一般符合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属于共同债务范畴。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承担有约定,也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偿还责任,一方承担后可按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三、离婚后共同拥有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共同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协商分割: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归属及补偿方式,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比如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
婚前购房: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判房产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方补偿另一方。
婚后购房: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若双方经济状况差异大,法院也会适当照顾生活困难一方。
涉及父母出资: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离婚后共同债务咋执行清偿,除了要明确清偿的基本规则外,实践中还有两个容易让人困惑的延伸问题:一是共同债务的认定边界。哪些债务才算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擅自为个人消费借款、超出家庭日常开支的大额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这直接影响执行清偿的范围;二是清偿后的追偿权。如果一方承担了超出自身份额的债务,能不能向另一方追讨?这些细节不是简单看“共同债务”四个字就能理清的,比如不同地区法院对“家庭日常开支”的认定标准可能有差异,若自行处理容易遗漏关键证据。如果您正面临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执行困惑,或是对认定、追偿等细节拿不准,别自己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理清脉络,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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