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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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老年人再婚需要注意的地方有:1、要学会理解和宽容。2、要正确处理再婚后的亲属关系。3、要处理好家庭经济问题。老年人再婚,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离异后做出的选择。尤其是丧偶的再婚后,虽组成了新的家庭,但与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辈子,相濡以沫,感情至深,思念之情是终生抹不掉的。这一点,双方都应当理解。不能把对原配偶的思念和赞许视为对婚姻的不忠,更不能用原配偶的“长处”刺激对方的“短处”。否则,关系越闹越僵,以至于“不欢而散”,或“分道扬镳”。
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要学会理解和宽容

老年人再婚,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离异后做出的选择。尤其是丧偶的再婚后,虽组成了新的家庭,但与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辈子,相濡以沫,感情至深,思念之情是终生抹不掉的。这一点,双方都应当理解。不能把对原配偶的思念和赞许视为对婚姻的不忠,更不能用原配偶的“长处”刺激对方的“短处”。否则,关系越闹越僵,以至于“不欢而散”,或“分道扬镳”。

2、要正确处理再婚后的亲属关系

俗话说,“将心比心”,“两好合一好”。如果彼此都将对方的老人和子女,视为自己的老人和子女,那么,就会避免许多繁杂的家务纠纷和矛盾。这一点,双方都应懂得,并作为处理家务的共同遵则。

3、要处理好家庭经济问题

一般来讲,婚前较大的财产应各归各有,这一点好处理。关键是婚后的经济问题。不管双方谁收入高低,收入高的不能“以功自居”,更不能“我说了算!”。当然,收入低的也不能要求绝对的“平均主义”,更不能谋求占居“支配地位”。总之,要坚持“财务公开”,共同理财,共同管家,和和气气、商商量量地处理家庭经济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对于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应该清楚老年人再婚可以减轻我们的精神负担但同时也有可能造成财产纠纷。如果老人想再婚一定要注意学会宽容和理解,要正确处理好再婚后的亲属关系,同时也要处理好家庭经济的问题等事项。老人操劳了半辈子,如果真想再婚,可以跟儿女沟通好再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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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再婚注意事项有哪些?需要避免哪些不良心理?
1、未婚同居当慎重2、透过表面知对方3、自尊是再婚的基础4、不让“对比”影响再婚5、如何向儿女开口讲6、再婚切忌“短平快”。怀旧心理、自卑心理、自私心理失望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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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再婚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或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或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做出的承认外国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关于老年人再婚财产问题
复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老年人再婚将引发哪些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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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一、老年人再婚受法律保护吗干涉婚姻自由是指他人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干涉当事人婚姻的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除包办、买卖婚姻外,比较常见就是当事人的亲属,因各种原因和目的违背当事人意志,干涉、阻挠当事人的婚姻。例如:父母干涉子女结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干涉寡妇改嫁,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等。在我国,法律赋予当事人结婚权,除未到法定婚龄的,有配偶的和法律禁止结婚的几种情况的人不得享有结婚权外,其他人不分青年、中年和老年,均享有同等结婚权。因此,和父母不得干涉包办子女的婚姻一样,子女也无权干涉父母再婚,否则就是侵犯父母的婚姻自主权。基于封建观念阻挠干涉老人再婚是错误的,砸烂家里的东西,更是错上加错,违反了法律,可以到。老人再婚是符合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的,其婚姻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二、老年人再婚要注意哪些问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也开始关注自己的感情生活,然而,老年人再婚却面临着很多问题,因此老年朋友在决定再婚前需要认真思考几个问题:

一,我和他是否情投意合真正合得来结婚,否则可以相处一段时间看看,哪怕是同居一段试婚,也别轻易领结婚证;

二,我们的财产如何处理如果老人们签一个婚前财产协议,公证一下财产的归属,每人再留一个遗嘱,指明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恐怕子女们就不会反对了。

三,我是不是足够大度如果结婚,应该注意抓大放小,就是大额财产小心处置,小额财产难得糊涂,否则家庭幸福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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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对于重新组织家庭要实际一些,不要太理想化。第二,要沉淀婚前经历,重建自尊。第三,别让不快经历影响夫妻相处。第四,对于孩子的教养必须达成共识。第五,与对方亲人要和睦相处。第六,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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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已经离婚了,然后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准备结婚,男人再婚注意事项有哪些?再婚手续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还要体检证明。
所需证件手续如下: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提供婚检,但属于自愿选择。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
以上就是对您男人再婚注意事项和再婚手续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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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的年限及相关注意事项
养老金领取年龄,正常退休条件如下: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劳动法》施行之前,企业中原由干部或聘用制干部担任的工作职位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职位,都确定为管理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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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以前已经离婚过了,现在准再婚了,请问律师先生关于这个中老年再婚注意事项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那么在老年再婚的时候,老人们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1、未婚同居当慎重 据悉,老年再婚的稳定率很低:在天津,老年人再婚后的离婚率高达70%;在上海,老人再婚后的离婚率也高达50%。因此,一些老年人认为,不领证“比较自由”,万一双方“没感觉了”,分手会比较简单。但是未婚同居不为法律所认可,其间如果当事双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如果老年人不考虑婚姻,只谈恋爱,那是个人的自由;如果考虑婚姻却未婚同居,则应慎重。
2、透过表面知对方 再婚者除财产、儿女等问题之外,彼此健康方面的详细情况是必须了解清楚的。有些老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不是不很了解,在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老人之间一旦亲密接触,就有可能因相互传染而患病。举例说,结核病通过飞沫即可传染,老年人由于自身抗病能力弱,所以是易感人群,应引起警觉。
3、自尊是再婚的基础 中老年人再婚,感情基础欠缺,极容易怀旧、彼此猜疑,另外,由于经济因素,你有钱就和你过,没有钱就“拜拜”的现象很普遍,很少有同甘共苦的。 中老年人再婚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这对今后的生活会有保障作用,是必须的,但是不可以因为条件而放弃自尊,要想使自己的晚年真正幸福,就要打好再婚的感情基础。中老年人再婚后还应有意识地发现和欣赏对方,缺乏这一点,互相之间就只剩下彼此利用的价值了。
4、不让“对比”影响再婚 丧偶的老年人再次恋爱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眼前的对象与过去的老伴相比。为此我们提出了可以避免“对比”的办法:一是直面生活,双方在有矛盾时应就事论事,不对过去的事和物做广泛联想;二是改变思维模式,即使遇到不快,也要学会用新人的优点和旧人的缺点相比对;三是注意不去触动各自心理上的敏感点,例如双方条件的优劣问题、彼此间的信任问题,特别是老年人竭力回避或厌恶的事情。
5、如何向儿女开口讲 老年人再婚,应该与儿女坦诚相见,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与他们在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如果担心子女提出异议,可以慢慢渗透。老年人时常因为自尊难以启齿,难以坦诚地就此问题与儿女协商,但是,老年人应该处理好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又应该不因此影响与血亲之间的亲密感情。
6、再婚切忌“短平快” 如果双方没有取得共识和理解,并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就匆忙结合,将会喝下自己酿下的苦酒,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再婚对老年人的体力、精力都是一个严峻考验。 所以应做到:一要加强婚前了解,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尤其是双方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 二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 三是考虑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应在婚前进行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 总之,再婚老人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注意自己的言行,细心呵护培育双方植下的婚姻之树,这样才能得到晚年的幸福和快乐。以上就是中老年再婚注意事项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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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需要了解一下关于再婚同居注意事项有什么,我的家婆现在是再婚的,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资料。谢谢
[律师回复]
1、子女的不理解甚至阻挠是老年人再婚的最大障碍
由于受到我国传统观念的约束,老年人再婚一直不被推崇。很多老人因为子女的阻挠而放弃再婚的念头,近几年出现的老年人同居、“走婚”等现象,也和子女阻挠有很大的关系。
子女阻挠父母再婚,在过去主要是因为观念上难以接受,可不少人觉得面子上不好看,这都是陈旧的思想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不断进步,这种顾虑已经在逐步的消除。而更为现实的因素却凸显出来。如今,子女阻挠父母再婚更为常见的原因是赡养及财产问题。这也是老年人同居、“走婚”现象的根源所在。
2、再婚后的赡养问题是老年人的顾虑所在
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老年人由于身体各项机能的衰退,生活上需要更多的照顾,老年再婚夫妻间相互扶助的能力自然不比年轻夫妻,照顾老人的义务应更多的落在子女身上。父母再婚后,有些子女由于与父母的配偶无感情基础,难以建立融洽的关系,有的子女推卸责任,不愿继续负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父母再婚后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此外,老年人在看病就医等方面的花费往往较高,一般在老人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医疗保险以外的费用多由子女承担。而再婚双方子女相互推诿,拒不承担医疗费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有的老人,因经济条件不太好,担心再婚后子女不再给予赡养费、医疗费等,从而放弃了自己再婚的权利。
3、家庭财产及遗产继承问题是老年人再婚难的根本原因
无论是子女的阻挠,还是老人自己的顾虑,归根结底都是源于财产的所有权及继承权的问题。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而再婚后,配偶之间当然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
现实生活中,老人再婚后除工资收入外,还有可能取得如住房补贴等数额较大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是法定第一顺序的财产继承人;在房屋为公有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另一方更是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有继续居住甚至承租的权利。由此再婚夫妻都有可能合法取得对方的财产所有权,老年再婚夫妻一般与对方的子女无抚养关系,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该财产所有权最终将由老人自己的子女继承。
4、以结婚为名诈骗钱财是老年人再婚的可怕陷阱
以结婚为名诈骗钱财的案件频频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出现,这给本来就困难重重的老年再婚增添了更大的障碍,无论是对老年人本人的身心还是对社会都会产生极大的消极作用。
你好,我之前有一段不太开心的婚姻,但是幸运的是,我在离婚之后又遇到了一个爱我的人,现在我们想要结婚,那么再婚注意事项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再婚注意事项主要包含:
首先,对于重新组织家庭要实际一些,不要太理想化。再婚以后,无非是希望从家庭中得到爱和关怀以及更多资源。但是,相爱和相处是两码事。婚前别带着一种神话心态,对婚姻有不切实际的期望。要明白,适应婚姻生活已经不容易,若是再婚,挑战就更大。
  第二,要沉淀婚前经历,重建自尊。离婚后若人到中年,不免希望尽快找个伴侣。数字显示,男士的动作较女士来得快。但专家指出,离婚后别以再婚来填补空虚。有些人分居期间已拍拖,未办好手续已跟新伴侣同居。其实离婚后需用一段时间重建自尊、价值观,若未有充分总结前婚失败的原因,难免再次出现同样问题。
  第三,别让不快经历影响夫妻相处。很多伴侣婚后“枪头互对”,皆因夫妇俩未能在生活习惯上取得合作共识。再婚时,以为可增加资源,分担经济压力,后来才发现“成家”后,双方资源反会分薄,遂起争执。婚姻关系建立于彼此的信任和欣赏,但前婚的不愉快经历容易令人对婚姻抱悲观态度,又或者将现任伴侣与前妻或前夫作比较。吴先生的遭遇便是典型的例子。这也是前婚创伤未处理好的后遗症。
  第四,对于孩子的教养必须达成共识。新婚后继父、后母若急于取代子女亲生父母的角色,亲生父母若急着令孩子接受其新伴侣,都会导致问题重重。父母需体谅子女的矛盾心情——既担心继父母夺去父母的爱(不少孩子便与后母争宠);又怕与继父母关系好,仿佛对离开的生父母不忠。再者,父母再婚,孩子要搬家、转校,都会令他们的情绪起波动,甚至引发像张家女儿的行为问题。要子女视继父母为亲生是不可能的。再婚初期,子女管教宜由生父母施行,继父母则以朋友、导师的角色介入,建立互信关系、行为准则及赏罚标准后,方可实行共同管教。而对事不对人是相处的重要原则。
  第五,与对方亲人要和睦相处。双方家人亲友的有色眼镜,绝对是再婚家庭建立和谐关系的绊脚石。“家人要明白,他们组织这个家庭,已经面对很大压力。旁观者别带着歧视眼光,少些负面批评,少作新旧比较,已是最大的支持。”而夫妇俩亦要学会看开一点,既然别人的看法难以改变,夫妇更要同心协力,互相鼓励、扶持,不要因为别人的三言两语动摇彼此的感情。只要是真心相待,能够在婚姻路上相知相惜,再婚,应该得到全世界的祝福。
  第六,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父母的离异或丧父、丧母已经使这些孩子经历了一次磨难,父母的再婚又使他们面临更为复杂的生活环境。长此以往,儿童的身心很难得到正常的发展。所以,再婚家庭应加强与儿童的沟通,创造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尽可能在精神上满足他们,引导孩子减轻心理上的负担,既给这些儿童一个完整的家庭,又给他们完整的父爱和母爱。另外,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和一贯性在再婚家庭中格外重要,补偿式的爱或放任自流亦容易造成儿童的情绪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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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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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申请再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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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想再婚,我今年已经60岁了,我想请问下老年女人再婚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要加强婚前了解,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尤其是双方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二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三是考虑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应在婚前进行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
  2.透过表面知对方 再婚者除财产、儿女等问题之外,彼此健康方面的详细情况是必须了解清楚的。高芳堃主任指出,有些老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不是不很了解,在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老人之间一旦亲密接触,就有可能因相互传染而患病。高主任举例说,结核病通过飞沫即可传染,老年人由于自身抗病能力弱,所以是易感人群,应引起警觉。
  3.未婚同居当慎重 据悉,老年再婚的稳定率很低:在天津,老年人再婚后的离婚率高达70%;在上海,老人再婚后的离婚率也高达50%。因此,一些老年人认为,不领证比较自由,万一双方没感觉了,分手会比较简单。伊密副主任说:未婚同居不为法律所认可,其间如果当事双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如果老年人不考虑婚姻,只谈恋爱,那是个人的自由;如果考虑婚姻却未婚同居,则应慎重。
  4.自尊是再婚的基础 中老年人再婚,感情基础欠缺,极容易怀旧、彼此猜疑,另外,由于经济因素,你有钱就和你过,没有钱就拜拜的现象很普遍,很少有同甘共苦的。伊密副主任分析说,中老年人再婚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这对今后的生活会有保障作用,是必须的,但是不可以因为条件而放弃自尊,要想使自己的晚年真正幸福,就要打好再婚的感情基础。她还认为,中老年人再婚后还应有意识地发现和欣赏对方,缺乏这一点,互相之间就只剩下彼此利用的价值了。
  6.不让对比影响再婚 丧偶的老年人再次恋爱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眼前的对象与过去的老伴相比。伊密副主任为此提出了可以避免对比的办法:
  一是直面生活,双方在有矛盾时应就事论事,不对过去的事和物做广泛联想;
  二是改变思维模式,即使遇到不快,也要学会用新人的优点和旧人的缺点相比对;
  三是注意不去触动各自心理上的敏感点,例如双方条件的优劣问题、彼此间的信任问题,特别是老年人竭力回避或厌恶的事情。
以上便是“老年女人再婚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我之前有过一段不太开心的婚姻。我现在打算再婚了,但是我不知道再婚要注意什么手续?所以咨询一下女子再婚应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关于女子再婚应注意事项,一般有以下几点:
一、二婚登记要离婚证吗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
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二、二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amp;lt;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amp;gt;
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三、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 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 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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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丧偶再婚要注意什么?
一、应树立物权观念,防止财产被侵犯。二、老人再婚前,确定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所有权通常的做法是:1、子女们提出的对已亡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要求,应予以支持。2、老人原来与子女在一起生活的,应当做好再婚前的家庭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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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后,老公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一、老年人再婚子女有权干涉吗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自由也包括丧偶的一方也有再婚的自由,包括子女在内的任何人无权非法干涉。子女当然无干涉权,婚姻以感情为基础,只要双方符合结婚的要件,就可自由的结婚,而不受任何外来干涉。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
二、老年人再婚要注意什么
1、要有正确的再婚动机老人再婚原因或为孤独冷寂,或为料理生活,或为改善条件等等,孰是孰非,因各人情况不同,很难评说。但是,思想感情的一致,应当是重要条件。A在《爱情》一诗中有一句名言:应当将男人同女人的生活,用一个词连接起来,那个词就是’’同志’’。同志者,志向、理想、感情一致也。当然,对婚后的家务劳动、经济关系、住房总是也应慎重考虑。但如果单纯考虑经济、住房家务,就有失偏颇,本末倒置了。个别老人为解决子女的结婚用房,不惜牺牲自己的晚年幸福,草率地与他人结合,更不可取。
2、应考虑与对方在个性,情趣、生活习惯、饮食、爱好是否相投相合比如,一方喜欢种花养草,一方认为这是把钱往水里掷;一方好动,一方喜静;一方爱听京剧,一方爱听越剧,这就难免在生活中产生矛盾;情趣爱好还牵涉到性格、文化修养,与劳动爱好有关。两个事业心都很强的人组织了家庭,双方人品都不错,但就是家庭生活不融洽,原因往往就在于情趣爱好,以及处理日常生活小事的冲突上。
3、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生活离不开经济。老人在择偶再婚时,不仅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的安排,全面分析衡量。恩格斯曾说过: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生产关系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清楚后,才能普遍实现。现实生活也证实:了解清楚对方的经济情况,如实地告知自己的经济情况,是牢固地建立、维系家庭诸关系的基础之一。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缔结这种关系是十分严肃的,双方都应考虑组织家庭的条件是否具备,性格是否协和,经济能否,爱好是否排斥不融等。注意了这几点,对日后夫妻生活的和谐融洽,就有了先天的健康基因,婚后的调适也更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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