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后是否还能分割另一方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能随意分割另一方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若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离婚时漏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也可在发现后起诉要求分割。所以,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分割另一方财产,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需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及时主张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是否能重新要回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孩子抚养权。存在以下情形时,变更较易得到支持: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抚养权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供能证明上述法定情形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对方虐待孩子的证据、孩子意愿的表达等。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以保障孩子利益为原则作出判决。
三、离婚后是否能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不可以的。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不支付或减少支付抚养费,比如一方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或者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等。
若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离婚后是否还能分割另一方的财产?答案并非一概而论,若存在法定情形仍可主张权利。比如,离婚时双方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隐藏、转移的房产、存款、股权等),或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当事人可在发现相关情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三年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此外,若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还可要求多分相应份额。如果你正面临离婚后财产争议的困惑,不清楚自身是否符合分割条件、如何收集证据或走诉讼流程,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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