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侦查阶段羁押一般算入刑期。依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这里的羁押通常指在侦查阶段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比如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之后又被逮捕,直至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在侦查阶段被羁押的时间会在执行刑期中予以折抵。这体现了法律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避免重复计算剥夺人身自由的时间。
二、侦查阶段羁押最长期限多久
侦查阶段羁押最长期限分不同情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此外,特殊原因导致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侦查阶段羁押期限怎样计算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计算方式如下: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侦查阶段羁押是否算刑期,答案虽明确为算,但实际折抵规则藏着不少细节需留意。比如,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若侦查阶段羁押期限超出最终判决刑期,超出部分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另外,若侦查中曾取保候审后又被羁押,折抵计算是否会调整?这些细节直接关联权益保障。若您正面临侦查阶段羁押的刑期折抵困惑,或是想了解具体情形下的计算标准、超期赔偿申请流程,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针对性为您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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