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
2、收集证据要及时。首先是能够保全证据。其次是便于分析案情和作出判断,律师分析判断案情是否准确,与手中掌握的证据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越早掌握证据就越具主动性;最后是有利于及时采取何种对策或者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过程漫长而复杂。
二、拖欠工程款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工程款的取得首先要解决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2、合同的相对行问题
必须和业主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或者有有效的授权委托,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付款。
3、工程结算方式及数额的问题
程款结算是施工企业工程款清欠的核心环节,也是发承包双方的争议焦点。
4、开发商业主违约导致的违约责任问题
如果双方合同对此没有特别规定,那么对于拖欠的工程款可以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诉讼时效问题
工程款超过诉讼时效,施工企业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6、对于施工单位的特殊保护问题
建设工程价款优受偿权从竣工之日(已完工工程)或约定竣工之日(在建工程烂尾)起必须在6个月内行使,且不得对抗已付清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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