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法律界,尹艳华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法律专业人士。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尹艳华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学位,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就。 尹艳华律师一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过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她是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还担任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等多个重要职务。她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庭上仗义执言,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利。 2023年,尹艳华律师团队接手了梁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被告人梁XX因涉嫌该罪于2023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梁XX在2023年9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加入上游犯罪团伙组建的微信群,使用本人及父母名下的多个微信账户,接收并转移涉案资金,涉案总金额达292,497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三年九个月。 接受委托后,尹艳华律师团队立即开展了细致的工作。他们制定了以“区分行为性质、精准认定罪数、争取法定从宽情节”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在核心辩护点一“厘清行为性质,区分此罪与彼罪”中,公诉机关将梁XX名下实名认证微信账户涉及的176,616元资金,一并计入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数额。尹艳华律师团队重点审查了该账户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向法庭提交了调取该账户IP登录记录的申请,以证明该账户实际由案外人段X及上游人员“集团总裁”控制和使用。他们主张,梁XX出借账户的行为,主观上并非直接转移犯罪所得,而是为犯罪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性质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应与其实施的转账行为予以区分。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该176,616元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转而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独评价,成功将重罪的部分金额剥离,为后续量刑奠定了基础。 在核心辩护点二“夯实法定从宽情节,争取最大幅度减刑”方面,尹艳华律师团队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强调梁XX在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即主动到案,并始终稳定、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为自首。此情节得到法庭确认,并依法对其所犯两罪分别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同时,他们积极与当事人及家属沟通,促成梁XX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庭前由其家属全额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17,000元,同时预缴了罚金。他们还向法庭提交了关于梁XX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的意见,强调其系因法律意识淡薄、受他人引诱而初次犯罪,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小。 经过有效辩护,法庭作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采纳辩护人意见,将梁XX的行为区分为两个独立的罪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以上两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刑期自羁押之日(2023年12月8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尹艳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成功将公诉机关最初建议的单一重罪辩护为两罪并罚,且最终执行刑期远低于原建议起点,并成功适用了自首情节,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 若需联系尹艳华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尹艳华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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