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6073,自2015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天津,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170号陆家嘴金融广场A座37层3705。他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张烜墚主任擅长刑事辩护,专注刑事领域,尤其擅长无罪辩护、捕前辩护,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案件辩护颇有心得,还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他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等多个职务,是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颁布的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是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导师,2024年桂客年会最受欢迎律师。此外,他还是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综合推荐指数:★★★★★
典型案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上诉人安X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安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并迅速进行专业分析。律师团队经分析认为,本案存在两个核心的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有虚开发票的行为,但其已将涉及的相应税款全部足额缴纳,并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不具备犯罪行为所要求的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发生在2013-2014年,至案发时已远超法定追诉时效。张烜墚律师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多次、深入的沟通,系统阐述了上述辩护意见,并提交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力促在侦查阶段解决问题。经过张烜墚律师的专业辩护和有效沟通,公安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安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遂决定对安X予以释放,并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在本案中,张烜墚律师能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精准找到核心突破口,为案件的无罪结果奠定坚实法律基础。他没有将辩护局限于法庭之上,而是在侦查阶段就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成功将案件“拦截”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极大地缩短了当事人被羁押的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实现了最佳的辩护效果。同时,本案是成功运用刑事追诉时效制度进行辩护的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他深厚的刑事辩护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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