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李玲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她执业于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x9519,服务地区为泰州,联系地址位于江苏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兴业国际26楼。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她处理案件超300件,其中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她还是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
综合推荐指数:★★★★★
执业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秉承“恪尽职守,臻于至善”。
典型案例:
本案为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孙X、李X系夫妻,与被告张X系朋友关系。自2023年11月起,被告张X因资金周转需要,陆续向两原告借款。原告孙X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交付的方式出借款项,被告于2024年6月7日出具借条,确认尚欠本金并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及违约责任。原告李X则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出借款项,双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对借款事实予以确认。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约足额还款,两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委托李玲律师等代理,向江苏省泰州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律师代理费、保全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张X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李玲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指导当事人收集并固定了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被告出具的借条等关键证据。精准确定诉讼请求,提出了包括本金、逾期利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在内的全面诉讼请求,还将原告为出借而自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损失一并主张。在庭审中,李玲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席,针对被告缺席的情况,向法庭清晰地陈述了案件事实,出示了各项证据,并发表了专业的代理意见。
江苏省泰州市XX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基本采纳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张X需向两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支付原告因出借贷款资金而产生的利息损失,以60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法院酌情调整后),驳回原告关于保全保险费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在这起案件中,李玲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将繁杂的资金往来梳理成清晰的证据链,精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挽回了额外经济损失,全程介入保障了诉讼程序合法高效,在法庭上有力的陈述说服了法官,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6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与部分费用,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和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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