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缴养老保险划算吗?
缴多长时间才划算不能一概而论。“打个比方,如果你是正常工作的职工,身体状况良好,那么退休后不仅可以享受个人缴纳的部分,还能享受单位缴纳的部分,后者要远高于前者,少缴养老金可能会有损失。”
如果从事的是社会基层工作,比如清洁工、服务员等,个人工资水平要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就会从养老金制度中获益———工作中缴纳很少的养老金,在退休后反而能获取较高的养老金。从这方面来看,养老金制度也有一点“劫富济贫”的意思。
相反,如果是高知识分子、从事技术性工作、个人工资水平远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可能会比较“吃亏”。寿命问题确实会使“多缴多得”的说法存在变数。现行政策下,养老金领取人去世后,统筹账户中单位缴纳部分划归公共财政,所以很多人觉得与其最后“充公”,还不如少缴一点,反正有财政兜底,拿最低档养老金也无所谓,至少没“损失”。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补缴养老保险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按补缴各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用工单位和职工因客观原因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济南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一次性缴清。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统一以补缴时济南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补缴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缴清。
三、补缴养老保险的期限是多久?
1、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济南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即1996年)。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 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这么了解下来,大家应该对补缴养老保险划算吗有了一定认识。对于职工而言,退休后拿到养老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如果缴费期限不够,大家应该补缴,即便是一次性拿出一笔钱,但是这笔钱还是自己的,等退休的时候还是可以慢慢收回的。所以小编认为补缴养老保险是划算的,而且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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