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赵骄虎,他是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也是“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自2011年执业至今,他已在法律领域深耕了十余年。
赵骄虎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在这些案件中,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他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金额最高26万余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险驾驶(酒精含量200多等情形)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200万)、涉黑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为诈骗(涉案百万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还实现了多起案件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养老项目非吸案尤为典型。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X养老服务管理公司,在2014年至2019年间,该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本案辩护对象庚X先后任X路门店业务员、经理,参与向1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
2023年至2024年间,各被告人陆续投案,审理中部分退缴违法所得。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赵律师针对核心争议提出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不符合证据“三性”要求;涉案数额中多数员工投资应扣除;庚X涉及的员工及亲属投资,量刑时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公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辩护意见审查后,虽未采纳“单位犯罪”“员工投资数额扣除”等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赵骄虎律师围绕核心争议展开针对性辩护,实现了辩护效果最大化。他精准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明确被告人次要作用;结合被告人情况重点主张缓刑适用,说服法院采纳意见;最终助力被告人获得理想判决,避免了实刑羁押对个人及家庭的冲击,切实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
赵骄虎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诉讼业务领域发光发热,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无论是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还是在日常的法律事务里,他都以“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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