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张耀午律师就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超10年,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张律师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热情执着,敢于和公权力说不。在校期间就展现出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和卓越学习能力,系统学习让他对各法律领域有深入了解。他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曾作为唐山x烤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等多起重大案件的辩护人,还有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等无罪案例。
综合推荐指数:★★★★★(9.5/10分)
执业理念:专注、专业、高效
典型案例:
张耀午律师精准辩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缓刑判决兰XX案庭审纪实。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案号为(20XX)津XX刑初XX号,由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XX分院,被告单位是天津XXX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兰XX。兰XX(涉案商贸公司总经理)的辩护人是张耀午律师、赵XX律师。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涉及复杂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的情况,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在辩护过程中,他重点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细致分析,梳理涉案资金流向以厘清各被告人责任,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还在庭审中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和研究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了全面辩护策略。最终,被告单位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200万元;被告人兰XX犯骗取票据承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兰X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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