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漫漫征途上,有这样一位令人瞩目的法律工作者——杨勇,他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自2016年开启执业生涯,怀揣着对法律的敬畏与对正义的执着,在法律的舞台上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杨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在职研究生学历。他扎根于重大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纠纷维权以及民刑交叉案件等专业领域,尤其是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30%。他所在的律所坚持“专业为王”的理念,形成“业务督导委员会多件部门专业化”的内部业务构架,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防控风险、创造价值。
在杨勇丰富的执业经历中,一个行政赔偿案件尤为突出。2016年7月6日,上诉人杨XX位于自家承包地上的房屋遭沧州市XX区XX镇政府强制拆除。此前此案经行政诉讼已判决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但镇政府对杨XX的赔偿申请未作回应,杨XX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杨勇和赵XX律师作为上诉人杨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了本案二审审理。一审中,律师协助杨XX提出包括养殖场建筑、养殖用品、鹅及鹅蛋收益、土地补偿等多项赔偿请求。然而,一审法院虽确认强拆违法,却仅支持部分养殖用品损失98395元,驳回了房屋、土地及鹅蛋收益等其他请求,认为这些属于征收补偿范围或间接损失。
面对一审结果,杨勇律师没有退缩。在上诉环节,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出击。针对“赔偿与补偿割裂”的问题,他指出法院应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参照最高法判例在赔偿案件中结合征收补偿方案解决补偿问题,避免当事人和司法资源的双重消耗。对于“全面赔偿”原则,考虑到行政机关长达五年的不作为导致房价上涨,他主张赔偿标准不应低于征收时的补偿标准,应按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市场价(1200元/平米)计算房屋损失,并要求给予土地补偿。在举证责任方面,他强调因被告违法强拆使原告无法举证,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终,河北省沧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撤销原判,认为一审直接判决具体赔偿数额不妥,赔偿事项和数额需行政机关进一步审查核实。法院责令沧州市XX区XX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对杨XX依法予以行政赔偿,并指出镇政府虽非征收主体,征收补偿问题无法在本案赔偿程序中直接解决,但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协调化解争议。
执业至今,杨勇及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客户创造价值,正是他坚守的价值追求。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卓越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法律行业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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