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最新修订 |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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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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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一、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欠款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综上,欠款人死亡的,如果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遗产继承,债权人可向欠款人的继承人讨债。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欠债人以失踪或者是其他的方式逃债,债权人只要小心防范,就能够有效追回欠款,避免遭受损失。不过,债权人如果不够谨慎而让债务人逃债成功,债权人就很难追回欠款了。现实中,欠款人失踪债权人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失踪,那么此时就会由其财产管理人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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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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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提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以上就是对“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办,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的解答。借贷关系中找不到欠款人是常有的事,或许是欠款人有意为之,也许是有其他事确实不知所踪。但是不论什么情况,对债权人的债权都是非常有影响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最好根据以上解答寻找合适的方法进行积极索债。如果在实践中还有困难的,不妨咨询律师,就不懂的地方获得律师更多专业解答。
一、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予以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
(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支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二、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
(一)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或应诉时应向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二)确定被告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了夫妻双方。
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三)选择管辖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
(四)写状
民事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提出的要求人民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民事状是人民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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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借了一笔期前出去,但是现在欠款人已经失踪了,钱也追不回来了,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应该向谁讨债的呢?、
[律师回复] 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论债务人是不是故意失踪,债权人的债权是不是就此要债无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是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父母配偶。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
二、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欠款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提起欠款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借贷关系中找不到欠款人是常有的事,或许是欠款人有意为之,也许是有其他事确实不知所踪。但是不论什么情况,对债权人的债权都是非常有影响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最好根据以上解答寻找合适的方法进行积极索债
债权人失踪怎么办,债权人失踪怎么讨回债务?
[律师回复] 其实,债务人在借钱之后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讨债。
由债权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讼,追讨债款。
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约定分期还款的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约定一次性还款的。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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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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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务人失踪后可以讨债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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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或死亡怎样讨债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人失踪或死亡怎样讨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怎么讨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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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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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之前欠了别人很多的钱,说是要出去做大事,但是人给消失了,一直都没有回来,该找谁呢?那么债务人失踪讨债技巧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有哪些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四、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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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判决。但是,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对原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
二、夫妻离婚后债权人向谁讨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约定一方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指定的一方偿还。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偿还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能够举证该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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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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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人能申请宣告失踪吗,宣告失踪后债务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债权人能申请宣告失踪吗
(一)什么是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得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二)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条件申请宣告失踪的必须是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所谓利害关系人就是指因失踪人的失踪造成当事人损失或者得利的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债务人的失踪关系到债权人向谁主张债权和如何主张债权,因此债权人是利害关系人之列,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对债务人宣告失踪。
二、宣告失踪后债务怎么办
(一)宣告失踪后债务人的财产怎么办
1、财产首先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指定代管。
2、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并且代管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如果因为代管人的过错导致财产受到损失的,代管人应当赔偿债务人的损失。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二)宣告失踪后债权人向谁讨债虽然债务人失踪已经被依法被宣告失踪,但是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就得到实现。那么债权人在宣告债务人失踪后该怎么做呢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也就是说,对债务人宣告失踪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以获得债权实现。如果财产代管人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对其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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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向熟人讨债
[律师回复]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二、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状或口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如何向熟人讨债
[律师回复]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二、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状或口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怎样向熟人讨债??
[律师回复]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向熟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二、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状或口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如何收债更有效果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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