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税如何缴纳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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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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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现有的医疗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服务于社会和群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也有收入和支出。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税该如何缴纳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将作重点介绍。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税怎么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规定,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认定。经认定后,对于其取得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符合免税收入范围的收入,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未经过免税资格认定的,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或虽经过免税资格认定,但其取得的收入不符合免税收入条件的,均应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 o=""4 2 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

(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三、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

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余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

小编已经介绍。只要有收入的单位或个人都应该缴纳所得税,但考虑到一些行业的特殊性,一些非营利服务为主的单位,所得税也相对降低或减免一些,这也是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鼓励和支持,鼓励其继续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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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税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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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费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二)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三、关于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取得的其他经营收入如直接用于改善本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条件的,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上述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上述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等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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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房产税怎么计算缴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四、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2]
经营性房产税如何计算缴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四、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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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是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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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缴增值税?
[律师回复]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其他劳务如出租设备、房产、土地,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依法应当缴纳营业税。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一)自用房产、土地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二)出租房产、土地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出租的房产、土地,应依法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其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按土地使用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
三、企业所得税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医疗机构取得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包括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非医疗服务收入),减去税收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纳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分别核算。确实难以划分清楚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分摊比例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确定。确实无法查账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1、取得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5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87号)规定的财政性资金收入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可以享受免税收入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122号)。具体范围如下: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医疗机构应将与上述免税收入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备案。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一律不得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享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外,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的规定,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使用税务发票,按规定可使用财政收据的除外。
你好律师,我的一个朋友最近要自己创业开餐饮,想问下这个营业税纳税人需要缴纳税吗?怎么交税呢?
[律师回复] 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

一、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个体工商户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查账征收,若是亏损,则不用缴纳;如果核定征收,则依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缴纳,与实际盈亏无关(既然没有账目,也就反映不出实际盈亏)。

三、如果营业税达不到起征点,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一并减免。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四、如果经营场地自有,则会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租赁,则会涉及印花税。

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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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什么行业需要缴纳增值税,什么行业缴纳营业税?
[律师回复] 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不按照行业划分的,主要是按照企业性质、从事的活动来区分的。
一、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三、我国自2012年起,许多营业税已经改成增值税项目,具体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三)、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业;
(四)电信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
什么行业需要缴纳增值税,什么行业缴纳营业税?
[律师回复] 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不按照行业划分的,主要是按照企业性质、从事的活动来区分的。
一、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三、我国自2012年起,许多营业税已经改成增值税项目,具体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三)、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业;
(四)电信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
什么行业需要缴纳增值税,什么行业缴纳营业税?
[律师回复] 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不按照行业划分的,主要是按照企业性质、从事的活动来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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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三、我国自2012年起,许多营业税已经改成增值税项目,具体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三)、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业;
(四)电信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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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指以自然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取得各项收益时依法交纳的一种所得税。因为我国个人所得收益一般都为劳动所得,所以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公司代为缴纳,也就是代扣代缴,但也有自行申报的情况,1、年所得收益超过12万的个人。2、从多处获得收益的个人。3、在境外获得收益的个人。4、个人独资等类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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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什么行业需要缴纳增值税,什么行业缴纳营业税?
[律师回复] 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不按照行业划分的,主要是按照企业性质、从事的活动来区分的。
一、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三、我国自2012年起,许多营业税已经改成增值税项目,具体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三)、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业;
(四)电信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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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业要缴纳营业税,什么行业需要缴纳增值税?
[律师回复] 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不按照行业划分的,主要是按照企业性质、从事的活动来区分的。 一、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三、我国自2021年起,许多营业税已经改成增值税项目,具体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三)、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业; (四)电信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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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按次计税的方式,在计税前应先减除一定的费用,减除的数目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可以减除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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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择校费交了税,是否缴纳营业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学校取得的上述赞助费、择校费收入,应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上述重点中学应缴纳营业税为9万元(300×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3号)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超过规定收费标准而收取的费用,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一律按规定纳税。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未进入学校统一账户,未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而是进入学校下属部门,不免征营业税。托儿所、幼儿园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要注意的是,学校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财税〔2020〕3号文件明确,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比如,某学校某学期取得收入2020万元,其中免税收入2020万元,应税收入100万元,由于该校没有将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单独核算,则应全额缴纳营业税,即按2020万元的收入额计算,应缴营业税63万元(2020×3%)。 对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情形,政策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但在申报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要进行减免税申报。政策规定学校取得的免税收入,包括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校办企业按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等,但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免税)申报。 二要分清减免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20〕129号)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学校的减免税,一般属于备案类减免税项目,向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以自行计算减免。 三要报送相关资料。纳税人申请报批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哪些行业需要缴纳营业税?
[律师回复] 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不按照行业划分的,主要是按照企业性质、从事的活动来区分的。 一、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三、我国自2021年起,许多营业税已经改成增值税项目,具体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三)、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业; (四)电信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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