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6-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北京市将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也就是说落户北京集体户口的相关人员,在人才服务机构可免去缴纳一年480元的服务费,此外,还可以免去缴纳保证金1000元。
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对于在北京工作生活的外地人来讲,拿到北京户口可以说是一大梦想。很多人通过自身努力,取到了单位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同正式户口一样,照样在医疗、就业、养老和购房方面享受良好的待遇。北京市也不时对集体户口政策作出调整,使其符合社会的发展。那么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小编结合最新政策和大家谈一谈。

一、市民离职时无须迁出集体户口

职工如果离职,户口应该继续留在原单位,直到买房后迁出,档案则可迁入新的就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释,单位为了保持员工稳定性,可在就业合同中载明员工服务的期限和提前离职应承担的责任,但企业单位是无权对离职员工的户口作任何处理的。

然而,仍然有一些企业单位要求员工在离职时将户口迁出。对此,工作人员解释,目前户口管理费已经全面取消了,北京市是根据相关政策建议企业在员工离职时不要勒令员工迁走户口,员工离职时也应该与代管户口的单位协商解决。

二、父母一方有北京集体户口,新生儿就可以落户北京

北京市人才中心按照公安机关落户的相关政策,对户口挂靠在人才机构的,其新生儿落户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这份名为《关于做好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人员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北京市集体户口的,只要登记材料齐备,经核实在京无合法产权住房,新生儿可以在中心申请登记,即挂靠在父母的集体户口下。

所以,只要父母有一个人是北京市人才管理的集体户口,孩子都可以一起落户。相关部门提示,如果有机构拒绝为集体户口当事人办理新生儿落户,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

三、北京市将取消集体户口管理费

北京市将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也就是说落户北京集体户口的相关人员,在人才服务机构可免去缴纳一年480元的服务费,此外,还可以免去缴纳保证金1000元。

四、北京部分热点区域集体户不再作为入学资格

北京市今年还将加大对申请人的户籍情况、实际居住地的审核,严格审核入学条件。对于部分热点区域内的空挂户、集体户、户口挂靠等情形,凡不符合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的,今年均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另外,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如过道房、车库房等情形,及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多人合租等情形,均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由此可见,在最新政策中,北京市民离职后,不必迁出集体户口,依然可以将其放在单位。并且,父母一方是集体户口的,小孩出生后就可以在北京落户。另外,北京市还逐步取消集体户口管理费,这样市民也可以节约一笔费用。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中的一些亮点的解读,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些许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1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5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是怎样?
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是如果职工离职的话,那么户口应当继续的留在原来的单位集体户口上,直到买房的时候就可以迁出了,相对于一些档案也是可以迁入到新的就业单位的,最主要就是为了保持员工的稳定性。
10w+浏览
我现在是北京户口,现在想把户口从原单位迁出啦,变为个人户口,布置到北京集体户口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是不是只有买房了才能迁户口
[律师回复] 关于北京集体户口落户政策写一些大致的吧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是在符合北京落户条件情况之下,那么是可以落户北京的,比如说父母一方有北京集体户口,要么新生儿就可以落户在北京,这是根据我们国家北京的政策来进行确定的。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北京集体户口买房政策是什么?
在北京集体户口的买房政策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大学生的集体户口是没有办法买房的,只有在毕业后符合相关购房条件才可以进行房屋购买;如果是单位集体户口是具有购房资格的,但具体的购买条件,需要以北京市的购房政策为准。
10w+浏览
我一朋友想要知道集体合同书的内容,因为朋友她们不知道具体的内容,所以请问北京集体合同书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行政方代表和员工方代表集体谈判,取得一致协议,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有关员工劳动报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资制度:
  
2、工资标准:
  
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岗位性质不同,工资分配形式的具体内容为:
  
4、员工工资目标为:
  
5、工资支付办法:
  
6、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办法:
  
7、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8、员工在停工学习、下岗放假、病假、事假期间以及工伤医疗期满后的工资支付办法为:
  
9、新进、转岗员工、内退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为:
  
10、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
  1
1、各项福利待遇及补充保险的办法和标准:
  1
2、员工工资不得随便克扣和无故拖欠发放,确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00元。
  1
3、由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按员工本人履行正常劳动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执行。由于员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不发经济补偿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间使用过培训教育费,则按5年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服务期期间的培训教育费。
  第二条 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经双方代表谈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定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科学合理制定生产(工作)定额标准。
  
4、根据对员工工作的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工资待遇。
  
5、公司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故时,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可以调整员工工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方集体谈判代表有权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员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员工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4、公司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员工应积极配合,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三条 除本合同外,双方认为需要谈判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它内容,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当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停产、转产、兼并、出现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变更解除后应于七日内将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五条 违约责任处理:
  
1、由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给一方造成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因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约兑现情况,要定期向职代会和股东大会汇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条 双方因发行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集体谈判解决;集体谈判不能解决的,按集体争议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公司主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条款经集体谈判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名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2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朋友的一个同学在北京,他们那边要被拆迁,想要咨询一下,关于北京拆迁补偿政策的相关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下面是北京拆迁补偿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
  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
  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
  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
  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
  不属于原农民宅基地上房屋。
二、拆除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款中不含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参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拆迁人以回迁房及其在1992年6月以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或者作为出地方与有关单位联建、合建项目中分成的房屋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四、拆迁人提供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依法补办建设立项、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方可用于拆迁补偿。
五、拆除住宅楼房,其厨房、卫生间齐全的,一律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拆除有厨房而卫生间公用或者有卫生间而厨房公用的住宅楼房,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加上其分摊的公用卫生间或者公用厨房的建筑面积后,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拆除成套住宅房屋,其厨房、卫生间等由两户以上合用的,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其原建筑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单独使用的房间的建筑面积加上其分摊的该套房屋合用的附属建筑面积后计算。
六、本规定自6月1日起实施。此前本市有关拆迁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实施前已由区、县房地局公告的房屋拆迁,不适用本规定。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和市区危旧房改造的房屋拆迁不适用于本规定。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政策解读
  
1、《关于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是对原有政策的调整,实施于1998年12月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未经调整的条款依然生效。
  
2、此次调整重点在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上,原规定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根据原建筑面积增加25平方米附属面积后按照当地拆迁补偿价格给予补偿,但25平方米补贴标准偏高,增加了拆迁成本,一些房多的被拆迁人认为有失公平,并且,引发了一些居民为追求更多补偿款,办理公房租赁分户或私房析产等手续,扰乱了正常的房屋管理秩序,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城市建设拆迁成本。因此,调整后的办法,将补偿款和房屋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结合起来。
  
3、拆迁补偿系数可上下浮动。0.7的系数只是大概标准,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北京集体户口买房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集体户口买房政策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购买房屋的,北京市集体户口主要是北京市当中户籍的一种具体的形式,非本市户籍人员应为就学迁入到学校集体户口的,实际上是不能够作为本市的人员来购买房屋的。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北京集体户口买房
1.在职集体户口人员属于本市户籍,只要符合本市户籍购房条件就可以买房。2、在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才能在北京买房。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关于北京宅基地拆迁政策最新的内容有什么?因为他有些相关的事情要处理.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用于建设自住房屋的土地。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区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幅度内,根据被拆迁房屋宅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2017年农村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
宅基地继承问题
宅基地继承问题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使用程序
使用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以上是北京宅基地拆迁政策最新的内容,请参考
我想问一下北京工伤保险待遇提高政策内容有哪些?我的一个亲戚最近因为工伤住院,需要申请工伤待遇。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7)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就是对北京工伤保险待遇提高政策内容有哪些的解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计划生育 > 户口 > 北京集体户口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