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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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能遇到的情况
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具体而言有两种情况: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
2、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迁回原地为非农业户口)。
二、毕业后户口去向
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予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接下来的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2)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3)毕业前保卫处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学院为单位来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由学院分发各毕业生,离校后由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
(4)凡在规定时间没有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各学院应将迁移证退保卫处保管。个人来领取迁移证必须凭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
但是庞大的社会体系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给这些缺漏进行了补全。这些补全方法是依据行政性法规进行的地方性再造法所以依据上文提出的解决办法,即可解决想留在当地就业的人的户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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