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均为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形式由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认为借款人无须支付利息。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约定了借款人要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违反。
二、如何防范借款合同风险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借款人不写全称或故意漏写、错写一个字,使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防范方法是,一定要核定借款人,要求其写全称,且字字都与营业执照和印章核对清楚。
(2)随意填写还贷来源。防范方法是,对还贷来源要审查落实,不可能实现的还贷来源一定要杜绝,否则,收贷困难重重。
(3)不核实担保人或盲目设定抵押。防范方法是,担保是还贷的保证,一定要审查核对。保证人,其必须有担保的资格和经济能力,保证种类要明确。抵押物,必须是国家许可抵押、有价、且容易变现的财产。
(4)填写违约责任条款时,减少填写自己的违约责任,或增加违约责任的条件和时限。防范方法是,在本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违约情况,列举不同情势,分别订立违约责任。辨别对方填写的明确或潜在的违约责任条件和时限,予以剔除。
(5)只签字不盖章,或盖没有法律效力的章。防范方法是,要核实章与借款人一致、清晰。
虽然现实中,人们一般都是采用书面的形式来签订借款合同,但实际上法律中并没有对借款合同的形式作出强制性要求,因此当事人之间也是可以选择口头形式订立借款合同的。不过相对来讲,订立口头的借款合同,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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