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在签各种证明时会填写自己的户口所在地,有的人会疑惑户口所在地是什么,是否和自己的居住地是同一个地方。户口是每个人出生时就有的,户口关系到了个人的上学等等一些问题,在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下面小编为详细介绍一下户口所在地以及办理手续。
一、户口所在地是什么?
户口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
二、户口办理手续
(一)手续
迁移户口的手续,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夫妻投靠的结婚年限;购房入户的房产面积、房屋产权登记证等)的前提下,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等,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居住证、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法律规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般随着自己上学、工作居住地会有变化。如果自己没有进行户口的迁移,自己的户口所在地是不会变化的。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户口对于个人生活挺重要的关于到了自己子女的上学问题,所以很多人选择迁移户口,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户口迁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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