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申请条件: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参保人向社保部门提交资料,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并在次月的15日后,发放有关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规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虽然失业的机率不高,但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就可以从容应对了。其实无论在哪个城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都相差不大,它要求个人要缴纳一定时间的失业保险,同时失业不能是个人主动离职的,如果属于个人主动离职的失业 ,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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